关于开展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 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叶爱娟发布时间:2024-11-21浏览次数:83

各学院(部处)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2023年度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21-2022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一)中期检查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通知要求,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填写相关材料如下: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附件2);

左侧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封面格式(附件3)

③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院中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4);

④汇报PPT(命名:项目序号+负责人姓名)。

(二)结题验收材料

结题验收项目要对照立项申报书的建设任务与预期目标,重点围绕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和改革实践举措、取得的成效、成果的特色与亮点、成果应用及推广情况等进行总结,填写相关材料如下: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附件5);

左侧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封面格式(附件3)

③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6);

④汇报PPT(命名:项目序号+负责人姓名)。

各单位于2024年124日前将述材料纸质1份交教务处,同时打包发送电子稿命名:项目序号+负责人姓名至邮箱或钉钉)。后续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朱琦,行政楼108室,联系电话:86878588。

 

附件:

1.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清单

2.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

3.支撑材料封面参考格式

4.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院中期成果情况汇总表

5.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

6.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成果情况汇总表

7.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要求

 

 

                         教务处

20241120

附件1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清单.xlsx

附件2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进展情况报告.doc

附件3 支撑材料封面参考格式.doc

附件4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院中期成果情况汇总表(中期用表).doc

附件5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6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成果情况汇总表(验收用表).doc

附件7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要求.docx

关于开展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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