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生第一次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者:李秀玉发布时间:2021-05-11浏览次数:3100

根据会计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定于202152869

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与学生相互交叉回避制:第1组老师指导的学生在第2组参加论文答辩;第2组老师指导的学生在第3组参加论文答辩;以此类推,第10组老师指导的学生在第1组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分组与开题报告答辩分组相同,各组组长及成员见下表:

-1  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分组

组别

组 长

成  员

时间

地点

1

陈静然

陈晶、何鑫萍、姜勇、郭晓寒

5308:30

11教307

2

程颖

凌云、张静、梁雯、马壮

529日13:00

11教414

3

李勤

甘道武、潘亚岚、何瑞雄、王泽霞、尹林辉

62日1000

11教403

4

罗春华

苏文宏、刘三红、王彦博、禹文颂

62日13:00

11教401

5

吕久琴

李敬、任小军、祝素月

621310

11教307

6

潘孝珍

谭青、辛金国、李冬姝、林美萍

62日13:30

11教301

7

谢会丽

王方明、沈将来、贾勇、燕洪国

62日13:30

11教305

8

牛枫

付饶、刘任帆、杨莹、刘翰林

62日14:00

11教512

9

易颜新

侯金良、苏忠秦、叶继英、毛亦奇

62日13:30

11405

10

张欣哲

邱保印、吴舒涵、肖作平、傅超

629:00

11教414

一、具体工作流程:

落实指导老师负责制。指导老师对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格式详见2021届毕业论文相关文档模板(可在“会计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教务”处下载)。请各位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对其论文的所有文档进行审核装袋,提交论文材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者(包括纸制文档与系统电子文档不相符)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期间指导老师应与所指导的各位学生联系,督促他们应该按学校的规范要求处理毕业论文的相关事宜。答辩结束后参考答辩组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检查所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完善、修改。

1、参加毕业论文环节的同学5月23日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文档最终版(需包含封面及封面里的基本信息)

2、请各位指导老师5241000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并上传任务书和论文指导记录。

3524日前按教务处要求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核。具体查重方式见《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

4525日前请各位指导教师填写论文查重通过的学生的成绩和评语意见.(具体步骤:指导教师角色下--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导师评阅学生—查看详情)。指导教师评语意见需涵盖论文选题、内容、结构等几个方面。

5526日前评阅专家评阅答辩组学生论文,每位论文指导教师均为评阅专家(具体步骤:切换角色至评阅专家—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评阅学生—查看详情)。并且填写纸质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通知和表格见附件。)交给答辩组长。由答辩组长审核并确定答辩名单。评阅专家评语意见需涵盖论文选题、内容、结构等几个方面。

6527日前老师将通过检测的同学的所有文档装袋收齐后,交给学生所在答辩组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安排请关注网站通知。答辩组长安排答辩秘书对上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格式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学校规范的论文一律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论文答辩,必须完成论文全部工作,并经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同意后,学生才具有参加论文答辩资格。学生提交的论文需要在答辩前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和评阅人评阅,检测未通过同学或者评阅成绩为C,不能参加答辩。(具体实施办法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2、学生参加答辩前,必须向答辩小组提交答辩资料,答辩资料包括:①实习手册一本(内含8篇周记、1篇实习报告、接收函和实习单位鉴定),毕业论文材料一份(内含过程材料和毕业论文,不需要胶装)。②任务书、开题报告、论文指导记录、论文考核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会计学院网站-下载专区2021届毕业论文相关文档模板中)所有资料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经过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包括评分和指导老师不少于三句话的评语),资料不齐、内容不全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三、答辩结束后学生需要交的材料:

1、电子文档:应包括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缺一不可。毕业论文需按照封皮、承诺书、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的顺序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

2、纸质文档:(1)实习手册一本;(2)毕业论文胶装材料从上到下按照: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过程材料(封面+目录共二页)、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论文答辩资格表、答辩纪录、论文考核表、附录等按顺序排好,胶装成一份。

特别提醒: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应严格一致,于答辩通过后三天内交给论文指导教师,由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后交给学生所在答辩组的答辩秘书。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表.doc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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