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杭电教〔2024〕57号)及相关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有意向申请本次结题且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包括2023年度立项的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等。
二、验收要求
(一)重点项目
结题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教改研究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
2.研究内容成功申报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且项目负责人一致;
3.课程建设相关项目获评省级及以上课程;
4.教材建设相关项目出版省级及以上教材1部;
5.项目研究成果有效支撑教学成果奖申报,获校教学成果(排名第一),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十五)。
(二)一般项目
结题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在一般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教改研究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
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完成人;
3.研究内容成功申报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且项目负责人一致;
4.课程建设相关项目获评省级及以上课程;
5.教材建设相关项目出版教材1部;
6.获校教学成果(排名前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十五)。
(三)招标项目
结题条件按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验收。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处)于11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盖章签字后扫描PDF版,以“学院+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命名);
2.项目研究及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教改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学院审核盖章后,扫描PDF版,以“学院+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excel版本)。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