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环节推行三公开制度
任课老师在10月9日之前完成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同步选课学生名单,上传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料,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平时成绩组成,加强学业管理,严格过程考核。
二、集中性实践环节上交授课计划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有关教学工作规范,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课程名单见附件1,填写要求见附件2,模板见附件3),实际授课总时数应与专业培养计划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实践教学各环节时间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要求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始前制订好授课计划,于10月9日之前将实践环节授课计划(附件3,底部签字完整的纸质版)报交至教科办(237),电子版发送至教科办邮箱kjjkb@hdu.edu.cn。
三、实习要求
1.实习安全要求详见附件4《实习安全工作提示》。
2.有在校外开展的实践课程,开展前提交附件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践环节课程校外实习申请表》至教务处备案。
3.需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
4.学生外出前,任课老师依据附件4《实习安全工作提示》开展安全教育。且授课计划中的第一次课必须包含安全教育内容。
四、实习信息采集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采集我校实习数据。
1.补报暑假期间实习数据。
2.报2025-2026-1学期实习数据,具体课程名单见附件1,根据实习课程授课计划,在实习课程完成后完成课程实习数据上报。校内进行的实习课也需要填报,校内实习课程的实习单位名称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填:12330000470009026T,涉及到全校学生的公共实习课,比如电子线路实习,金工实习,相关数据发学校教务处,由学校完成实习数据上报。
3.请各学院登录全国大学生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实习监控数据表,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s://sx.chsi.com.cn/htgl/,数据模板见附件6,填写规则见附件7。
4.上报流程。1)实习监管数据由开课学院上报,一个学院一个账号,忘记密码可以在登录页面通过找回密码的方式设置新密码,具体操作见附件8。2)学校审核学院提交的实习数据。3)“2025-2026-1学期实习数据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并将实习监管数据表(电子版)发至wu_yueli@hdu.edu.cn。
五、校友邦建课
为更方便统计实习监管数据,本学期所有校外分散实习课程需在校友邦平台完成建课,各环节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9,课程名单见附件1。
附件6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附件7 上报实习数据规则.docx
附件8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学院用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