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2025年暑假集中性实践环节将于6月27日开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教学,6月短建议集中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6日(第18周、19周),9月短建议安排在9月1日至9月12日(第28周、0周),如果只有一个短学期建议安排在6月短进行(为保推免不受影响,大三短学期课程集中于6月短学期完成)周末正常安排教学进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的集中性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见教务信息系统的“实践管理”。请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设备和场地,充分利用本学院实验室、机房资源。若需使用4教机房和创新室(室内无电脑,学生需自带笔记本上课),开课学院必须提前钉钉联系前沿技术服务中心李程慧(电话:87790356),课程安排将由前沿技术中心统一负责,且在此期间,前沿技术中心的实验室预约系统不开放; 借用普通教室需按实际授课日期办理,借用原因处标注“短学期”。9月短学期课程申请时,教师需切换对应学期:2024 - 2025 - 2学期用于申请 9月7日(含)前教室,2025 -2026 -1学期用于申请 9月8日-14日教室,且该学期仅可借用 3 教和 7 教,第 15 周开放一周借用。所有借用手续请于 6月9日前完成,并集中提交至开课学院汇总。
2.为使学生明确实践环节的授课时间和地点,6月13日前,请开课学院在“选课备注”标明第一次上课时间地点,例1:短学期1(第一次上课时间:6月27日上午8:05开始,第一次上课地点:6教北112);例2:短学期2(第一次上课时间:9月1日上午8:05开始,第一次上课地点6教北118)如实践环节时间需要调整,或授课教师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3. 在校外开展实践课程(包括社会调查)前,需完成以下事项: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践环节课程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 4)至教务处备案;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学生外出前,任课老师要开展安全教育、纪律教育,详细讲解注意事项,做好行前培训与动员工作。同时,授课计划中的第一次课必须涵盖安全教育内容。
4.各开课学院负责将各实践环节的第一次授课地点和实际开课时间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将该信息公布于本学院网站,或通过其他渠道通知到所有选课学生,各开课学院负责填报校外实践课安全教育统计表。
5.为加强学校和学院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有关教学工作规范,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教学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填写要求见附件),实际授课总时数应与专业培养计划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实践教学各环节在短学期时段内应合理安排,同一年级同一个专业在一个短学期时间内只能设置一门实践课,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要求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始前制订好授课计划,一式两份,于6月9日前交至学院教科办,学院应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实践环节结束后,及时填写好实践环节教学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交学院教科办,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学院教科办于6月13日前将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本学期校外实践课安全教育统计表(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其中电子版授课计划要求按上课时间分成“短学期1”、“短学期2”两个文件夹(或压缩包)进行存放,如果有暑假课程或跨两个短学期的课程,可以再设一个“其他”文件夹(或压缩包)。
6.希望各学院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按照学校制定的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指导教师,切实保障教学质量。要求各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确保质量,学校也会在短学期中安排相关领导及教学督导人员对实践环节教学进行检查。若为新增实践环节,请于6月9日前向学院教科办提交新的教学大纲。
附:1、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填写要求
2、2024-2025-2学期暑假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清单(电子版)
3、2024-2025-2学期校外实践课安全教育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