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的通知,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管理水平,根据 《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校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范围
此次评审工作采取抽查形式,抽检范围覆盖全部本科专业。
2. 评议要素
学校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水平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考察。具体评议要素见附件。
3. 工作程序
教务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抽检对象为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审核的论文定稿电子件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在答辩前与自查工作同步进行。
学校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
评议专家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评定并提出评议意见,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不合格”,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优秀”。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被抽检的,抽检结果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抽检结果“合格”和“优秀”的,学院需在5月16日前安排答辩,5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学生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质量由导师与学院负责把关,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答辩。
4.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4月27日下班前提供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审核的论文名单。
2)4月28日公布抽检名单。
3)各学院于4月29日中午12点前提供抽查学生的论文(或设计报告)定稿PDF件及相关附件材料(比如设计作品视频、设计作品照片、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程序等),论文(或设计)及相关材料隐去作者姓名、班级、学号和指导教师姓名、致谢页等相关信息,文件夹命名方式:专业+学号+姓名。
4)5月12日向各学院反馈抽检结果。
未在4月27日学院提供的论文名单中的学生,以及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学生,无法第一批毕业。校外评审结果将纳入2025年学院(部)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议要素  | 权重  | 
否决性 指标  | 政治方向  | 有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要求,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 存在其中任何一条,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 
学术诚信  | 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 ||
选题意义  | 选题目的  |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 10%  | 
研究意义  | 面向所在专业领域(专业相关领域或专业交叉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 10%  | |
逻辑构建  | 层次体系  | 体系完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 10%  | 
逻辑结构  | 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达到所在专业领域要求  | 10%  | |
专业水平 
  | 综合应用知识能力  | 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过程,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 10%  |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 研究方法合理,论证分析严谨,数据记录规范,能体现一定的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素养  | 20%  | |
创新能力  | 发现了新问题,阐明了新观点,或将经典理论创新性应用,或阐释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 10%  | |
学术规范  | 行文规范  | 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 10%  | 
引用规范  | 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