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实践育人水平,现开展短学期实践教学过程自查自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一)校外实习教学运行情况。包括实习学生保险的购买,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实习内容和实习单位的确定,与实习单位协议的签订,随行指导老师的选派,实习过程的监控,以及学生是否按规定完成实习等。
(二)校内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前安全教育,实践课教学方式与实践教学类别的一致性,同一年级专业一个短学期限制安排一门实践课,是否每次实践课有明确的地点,每次实践课是否都有任课教师现场指导,上交报告不占课程学时,学生是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上课,课程考核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等。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杭电教[2019]201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教[2022]158号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请各位检查老师填写《学院实践课教学过程检查表2》(社会调查)和《学院实践课教学过程检查表3》(财务会计综合实验2、学科综合实验、审计综合实验)附上电子签名7月15日前发送至kjjkb@hdu.edu.cn。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教〔2022〕158号).pdf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