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践教学过程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瑾发布时间:2023-07-04浏览次数:303


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实践育人水平,现开展短学期实践教学过程自查自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一)校外实习教学运行情况。包括实习学生保险的购买,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实习内容和实习单位的确定,与实习单位协议的签订,随行指导老师的选派,实习过程的监控,以及学生是否按规定完成实习等。

(二)校内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前安全教育,实践课教学方式与实践教学类别的一致性,同一年级专业一个短学期限制安排一门实践课,是否每次实践课有明确的地点,每次实践课是否都有任课教师现场指导,上交报告不占课程学时,学生是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上课,课程考核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等。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杭电教[2019]201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教[2022]158号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请各位检查老师填写《学院实践课教学过程检查表2》(社会调查)和《学院实践课教学过程检查表3》(财务会计综合实验2、学科综合实验、审计综合实验)附上电子签名7月15日前发送至kjjkb@hdu.edu.cn。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教〔2022〕158号).pdf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学院实践课教学过程检查表2.doc

学院实践课教学过程检查表3.doc

会计短学期授课计划.zip

短学期检查老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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