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2023年3月1日开题答辩情况公示

发布者:李瑾发布时间:2023-03-03浏览次数:1542

各位同学:

会计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已结束,现将答辩同学的答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请此次论文开题答辩未通过和未参加的同学认真准备,参加第二次开题答辩(预计36-310日期间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开题答辩通过的同学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电子稿发送给指导老师审核(文件名为“学号+姓名+指导老师”)。开题报告经论文指导老师确认后,学生于开题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最后将开题报告(命名方式:“指导老师+学号+姓名+开题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1:会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开题答辩结果公示(202303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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