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现将会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二、为加强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各位指导老师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和《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电本[2018]237号》,学院在毕业答辩两周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建立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要求4人以上,评阅人员参加答辩小组。 2、文科及经管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经济建设实际,反应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结合科研、结合生产实际、结合经济建设、结合实验室建设等为主,教师自拟和其他的比例不得超过20%。 3、选题应确保一生一题,选题应逐年更新,同一专业三年内无重复题目。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指导记录,并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 5、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档、撰写要求及模板、封面、表格等均在会计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教务内提供下载。 | ||||||||||||||||||||||||||||||||||||
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指导手册 http://accounting.hdu.edu.cn/2021/1210/c1658a13907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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