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6浏览次数:896

各学院、部处:

为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进一步做好通讯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14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推荐范围

(一)高校评审专家

应全职在我校工作,能阅读中文并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科技奖排名前两位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和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者,省部级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

2.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中科院“百人计划”、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相关人员:973项目首席、领域专家顾问或咨询组成员,863重大项目负责人、863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成员,国家自科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马工程”首席专家,省级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负责人。

4.专家组织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二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5.其他二级岗教授。

(二)海外评审专家

应与我校签订非全职聘用协议,能阅读中文并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2.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终身教职者。

二、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评审专家申报推荐工作,机关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属学院负责通知;

2.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要求逐人逐项填写登记表,各学院汇总后于2015年6月19日将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407室,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具涉密资质专家的有关信息,请通过保密渠道单独报送。

联系人:王海南          联系电话:0571-86915030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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