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李秀玉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991

会计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会计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会计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各类别之间不能兼报。

二、申报条件

需符合细则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详见会计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会计学院研究生推免综合成绩评审表(附件2)》、《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2023年推免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2023年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5)》,2022913日(周二)下午16:00前交到923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郦老师,电话:86878552老师,电话:86878549

证明材料如下:

  1. 普通推免生

  1. 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 申请表和评审表所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它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另须提交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信;申请表和评审表所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详见附件。

                                               会计学院

                                                            202298

附件1:会计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会计学院研究生推免综合成绩评审表.docx

附件3: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docx

附件4:2023年推免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2023年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6:【学校文件】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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