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的特别提醒

发布者:李秀玉发布时间:2021-06-16浏览次数:522

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已经基本排定,关于期末考试相关事项的特别提醒请各位老师仔细查看:

    第一,同一课程编号的课程必须采用同一份试卷。

    第二,试题的覆盖面要广,题型结构要科学,题量要适当,难度要适中,力求使试卷有良好的区分度。每份试卷出题尽量题型丰富,原则上应有3种及以上题型;难度适中,能够覆盖教学大纲中的大部分内容,具体由系主任、系副主任或课程团队负责人审核把关。

    第三,考试试卷A、B卷一式两份由系副主任审核后,连同文印申请单(需审核AB卷重复率,所以AB卷同时提交)12月25日前交到教科办;若课程的A、B卷内容或同一门课程近三年试卷内容重复率在30%以上的,将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杭电本〔2018〕61号)(附件4)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各位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查阅清楚自己所有监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查询网址http://jxgl.hdu.edu.cn。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监考人员应于开考前半小时到达考点,领取试卷,清理并布置考场。

    第五,关于缓考,学生的缓考申请表必须交给任课老师一份,任课教师在录期末考核成绩时必须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成绩,并在备注栏中选择缓考。因缓考随课程补考进行,补考成绩自动记载为缓考学生的期末成绩,系统将按教师设定的成绩比例折算出学生的总评成绩,若未录入平时等成绩会导致总评成绩出错。

    第六,录入“取消考试资格”必须由任课教师于6月18日前填写取消考试资格审核表(学院网页-下载专区)交到教科办,并提前通知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

    第七,阅卷时,请用红笔批阅。所依据的参考答案应给出详细的评分标准,试卷批分原则上统一要求采用扣分法(简单题、计算题和论述题等主观题的扣分请在错误处用红笔勾画);每一题型均有汇总分;每个学生试卷答卷上应该有一个汇总分数。试卷中对于批改内容或分数如有改动,阅卷教师必须进行签名。分数应如实填到成绩系统中,不得擅自四舍五入后再填入系统。

    第八,采用课程报告或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考察类理论课程,课程报告或论文需要有分数、评语和评阅痕迹(红笔)。同时请提供评分标准或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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