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规办﹝2019﹞5号)要求,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限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士申报或联合申报。
2.援疆、援藏教师申报:在新疆阿克苏、西藏那曲地区的教育工作者可通过援疆、援藏指挥部申报,课题内容需与新疆和西藏教育教学问题有关。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附件:XX学院(部)申报省教科规划2020年课题分类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
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XX学院申报省教科规划2020年课题分类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