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会计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推荐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经评审决定,拟推荐朱晨蝶、黄晓璇2名同学获得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1日。
如有任何疑问,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会计学院教科办李老师反映,联系电话:86878549,邮箱:kjjkb@hdu.edu.cn。
会计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