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学位论文格式与基本规范,学校将启动研究生优秀示范学位论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
(1)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位点、尚未取得一级学位点授予权的二级学位点,及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均可申报。
(2)每个学位点(授权点)立项建设一个;分属多个学院的同一学位点(授权点),由所属学院分别申报,均予以立项。
2、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丰富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经验。
(2) 申报者当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高、格式规范,盲审成绩为“A”、“A”,且答辩成绩为优秀;或在上一年度的浙江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平均成绩85分以上。
(3) 与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密切合作,接受督导组的指导与检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评选产生;或由学院在符合条件者中指派一名申报者。
2、研究生院确定本年度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立项文件。
三、资助经费管理:
1、批准立项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半年,学校将给予每个立项项目1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2、鼓励各学院实行配套经费支持。
3、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学校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成果验收及使用:
1、项目成果为一篇本学科学位论文。项目完成后,经学院初步验收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2、通过验收的研究生优秀示范学位论文将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开,供全体研究生写作学位论文时作为参照标准。各学院应督促研究生及导师认真执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年5月8日之前将《项目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208室)。
电话: 86919142
学院提醒: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您填写好附件1. ,在5月2日下班前交到学院23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朱玉红邮箱:zyh@hdu.edu.cn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