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一阶段各学院的通力合作,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已基本排定,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将不再变动。现将考试时间安排及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考核时间:2016年12月26日到2016年12月31日内,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学院组织课程考核时间:2017年1月3日下午,1月4日-7日全天及8日-13日晚上,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晚上18:00-20:00。
3、学校组织课程考核时间:2017年1月8日-13日,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
有少部分课程安排二次考试,二次考试的课程信息以及学生信息请见附件1。
二、 监考教师安排
1、监考教师安排的原则:任课教师一般由系统自动生成该门课程的主监考教师之一,剩下其他监考教师由系统根据本考场考生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学院派监考教师。
2、各学院不得安排研究生监考,排定的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调换其他监考教师的,由监考教师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在考前必须对全体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对学生进行考 风、考纪教育,要求特别强调监考教师应严格考场纪律,尽可能杜绝违规、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监考工作顺利完成,见附件2。
4、请各学院在12月14日前完成系统里的监考教师安排任务,并统计各具体考试时间内监考教师需要坐校车的人数(填附件3)。
若各学院在安排监考教师过程中发现期末考试安排的任何错误及疑问,请及时告诉教务处105室,电话86915011。
三、 巡视值班人员安排
1、学院组织考试期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巡视小组,负责本学院组织考试课程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巡视安排请于12月2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学校组织考试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巡视小组,负责学校组织考试课程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具体人员构成分配随后会下发至各学院再安排。
四、 试卷命题、送印
1、学校组织的考试课程试卷(即A类课试卷),请各位老师在12月19日前一式两份交到教科办,印卷时必须有填好的文印申请单。B类课试卷请老师自行送到文印室并交一份试卷样卷到教科办。
2、注意:请详细填写“试卷文印单”,考试课程名称与开课目录中课程名称必须一致。各门课程的试卷均需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核签字,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须认真审核试卷内容,确保试卷的质量,做到难度适宜,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试题的正确性。内容、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交一份试卷。试卷书面打印或书写须用我校规范的试卷稿纸,卷面须工整、清楚。
3、试卷稿纸、文印申请单和试卷汇总表,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从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下载区直接下载有关表格。请出卷教师注意,从今年开始,学校文印室不统一印发答题纸,仅在各试卷的后面附上白纸供学生作为草稿纸使用。如确实需要答题纸的科目,请自行制作答题纸的样式并作为试卷的一部分,同试卷一并送文印室进行印刷。
4、期末考试试卷管理及违规作弊处理流程的具体流程,见附件4。
教务处
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