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5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课程类型
1.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 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
3. 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 创新创业类课程。
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
二、推荐名额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数量为每个学院1-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视频公开课不占用学院名额)。我校推荐到省里的名额为3-4门。
三、推荐办法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采取学院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通过学校评审的课程,将被推荐到浙江省教育厅参加省级遴选。各学院(部)对所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四、推荐申报和评审程序
学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申报者填写《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并把5讲有代表性的视频资源上传到学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elearning.hdu.edu.cn/portal/。
2.所在学院或部门组织评审并排序,按规定推荐名额选出高质量的课程;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推荐到省教育厅参评。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做好课程建设的过程监管;相应学院(部)要提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必要的配套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于11月25日前将《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和《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汇总表》交到行政楼1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mqi@hdu.edu.cn。联系人:祁永敏,电话:86878588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附件3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一、课程建设总体要求 1. 教学内容与资源。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每个短视频以5-15分钟时长为宜,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应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课程设置应与本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2. 教学设计与方法。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3. 教学活动与评价。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网上作业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4. 教学效果与影响。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充分发挥课程共享作用,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支持各高校之间在合作、共赢、协议的基础上实现在线开放共享课程的互认。课程的初始学分由推荐该课程的高校设定,其它高校可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和课程学分设置标准自行认定学分。 5. 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高校正式聘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课程组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开放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正式运行后,能保证每学年都对外校开放。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6. 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相关高校、课程建设团队均须签订平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二、课程视频制作规范 (一)视频内容 1.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 2.演播室使用的背景采用彩色喷绘或电脑虚拟、实景等背景。建议采用彩色喷绘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易过多,应保持静态,画面应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课堂气氛。 3.摄像镜头应保持与主讲教师目光平视的角度。主讲教师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5.选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除应加注人物介绍外,还应采用滚动式同声字幕。 6.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应清楚,对于历史资料、图片应进行再加工。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及原始信息(如字画的作品、生卒年月,影视片断的作品名称、创作年代等信息)。 7.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 8.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二)视频技术规格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3.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 (3)视频分辨率 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 720×576 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 1280×720或1920×1080。 (4)视频画幅宽高比 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 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的,请选定 16:9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4.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5.封装 采用MP4封装 (三)演示文稿(PPT)制作规范 1.制作原则 (1)演示文稿(PPT)要求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以及视频等多种媒体元素于一体,一般不使用纯文字的演示文稿(PPT)。 (2)页面设置要求符合高清格式比例,幻灯片大小为“全屏显示16:9”。 (3)整体效果应风格统一、色彩协调、美观大方。 2.字体与字号 字体与字号参照下表 类型 大标题 主讲信息 一级标题 正文 字幕 字体 大黑、时尚中黑、大隶书 黑体 黑体、魏碑、大宋 雅黑、中宋 雅黑 字号 50~70磅 36~40磅 36~40磅 24~32磅 32磅 应用 上下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对齐或居中 左右居中 3.版心与版式 每页四周留出空白,应避免内容顶到页面边缘,边界安全区域分别为左、右130像素内,上、下90像素内。 4.背景 (1)背景色以简洁适中饱和度为主(颜色保持在一至两种色系内); (2)背景和场景不宜变化过多; (3)文字、图形等内容应与背景对比醒目。 5. 色调 (1)色彩的选配应与课程科目相吻合; (2)每一短视频或一系列短视频在配色上应体现出系统性,可选一种主色调再加上一至两种辅助色进行匹配; (3)同一屏里文字不宜超出三种颜色。 6.字距与行距 (1)标题:在文字少的情形下,字距放宽一倍体现舒展性; (2)正文:行距使用1行或1.5行,便于阅读。 7. 配图 (1)图像应清晰并能反映出内容主题思想,分辨率应上72dpi以上; (2)图片不可加长或压窄,防止变形; (3)图形使用应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8. 修饰 (1)细线条的运用比粗线条更显精致; (2)扁平式的装饰更接近时代审美; (3)有趣味的装饰通常更能吸引人。 9. 版权来源 素材选用注意版权,涉及版权问题须加入“版权来源”信息。 附件4 浙 江 省 教育 厅 办 公 室 文 件 浙教办高教〔2015〕95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跨校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 综合考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2015年开始,争取用3年时间开展50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其中通识类和学科基础类课程约占三分之二。2015年底前立项100门左右,并争取在省级课程共享平台(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试运行,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探索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并逐步探索校际学分相互认定机制。2016年到2017年继续每年立项建设200门左右,初步建立全省高校课程共享、学分互认机制。积极鼓励高校参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并争取有一批课程列入立项。 二、建设原则 立足自主建设。采取“政府推动、高校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明确学校和平台运行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推荐课程类型 1.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 2. 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 3. 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 创新创业类课程。 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 四、推荐名额 2015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数量为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每个教指委1门,2000年及以后新建院校每校1�2门,其他院校每校3�4门(浙江大学5�6门)。 五、推荐办法及管理 1.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工作采取学校或教指委申报(可单个或多个学校联合申报,教指委申报的课程以多个学校联合申报为主,联合申报的项目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的形式进行。各高校制订课程建设激励保障措施,建立课程质量保证机制。各单位对所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2. 对遴选入围的课程给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省教育厅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3. 2016年、2017年分别对上线课程组织评估,对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对教学团队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各校建设、使用在线开放课程情况将纳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276号)中有关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 六、推荐程序和时间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采取“线下推荐+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各高校及教指委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电子版各1份发至电子邮箱:826924818@qq.com,联系人:项雁,电话:0571�88008980。 12月1日至15日,各校及教指委组织被推荐教师登录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zjerc.cn)实名注册并完成在线申报和5讲有代表性的视频资源上传(在线申报工作联系人:罗松,电话:0571�89913021,17757170528,邮箱:496044705@qq.com)。 12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课程进行在线评审,公布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2016年1月,入选课程进入课程共享平台试用。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课程主讲团队依托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在教学实施阶段动态更新课程内容及资源。平台将记录学习者学习信息,作为课程阶段性评价重要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