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2浏览次数:645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方法》,浙江省学位办将在十月份组织实施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现在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按不同学位类型进行抽检,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每年交替。2015年抽检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包括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组织有2014年期间完成专业学位论文指导的教师对论文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论文的格式、标点符号、图标、表、公式、参考文献等内容,对错误之处进行改正。整体版面、页码不能有任何变化。

2、学院对论文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论文自查落实到位;对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重点进行督查。

3、待省学位办关于2015年学位论文抽检通知正式下达时,告知被抽检论文名单。

三、其他

1、根据学校有关决议,对省抽检论文成绩优秀的导师,按省优论文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2、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与考核办法》的规定,连续2次在浙江省学位论文抽检中成绩在一级学科后20%以内的,将暂停论文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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