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2015年6月15日开始停课,停课前1.5周内为安排考查课程的考试时间,6月15日至25日为安排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学院组织和学校组织)的考试时间。为了保证考试安排顺利进行,请各开课学院(部)认真核对期末考试有关数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修改的内容
集中考试排考中的“试卷编号修改”。
二、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期末考试数据核对修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现为第二阶段(4月10日至4月14日):试卷编号修改。
三、注意事项说明
试卷编号是系统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地点的关键标志,试卷编号相同的课程将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因此,只有原先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试卷编号不同而实际上将使用相同试卷考试的课程才需要将试卷编号修改为一样的。特别注意的是,学院组织考试和学校组织考试的课程是安排在不同时间段考试的,所以切忌将分别属于学院组织和学校组织考试的课程试卷编号修改成一样的。同时,本部和信息工程学院的课程试卷编号不能是相同的。若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告知教科办。
请老师查看附件“试卷编号修改”特别注意的是,系统关闭后试卷编号不能进行更改,各位老师如有问题请务必尽快联系教科办86878549,截止日期4月14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