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今年,在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中增设产业创新组,重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中的非公领域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性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选拔过程中,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推荐要求
人社部今年下达我省推荐候选人指标16名,其中产业创新类候选人2名。我校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各学院原则推荐名额为1名。机关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属学院学院负责推荐。按照规定,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将在学校范围进行全信息公示。
三、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
2.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档(RPU文件格式)各1份,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可在www.zhichen.com.cn下载)生成。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40页。
《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业绩需由学院审核,审核人签字。
上述材料请于3月19日前报人事处407室,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zgl@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海南,电话:86915030。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