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1014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电教[2013]98号),特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1、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录入时间:1月8日16:00-1月24日24:00;补考成绩录入时间:3月9日16:00-3月18日24:00

2、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工作。首先设定成绩比例,按要求录入各项成绩,然后由系统自动按设定的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核查无误后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学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学生成绩记录册一并交学院教科办。

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电教[2013]98号),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由测验、期中考核、课堂讨论、作业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6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70%。要求理论课严格按文件规定设置成绩比例 (平时成绩、期中成绩、课内实验成绩分栏设置,比例总和应占总评成绩30%60%),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必须录入;实验实践课程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对应填入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两栏,比例可根据本课程具体考核要求确定;课程名相同且统一命题的课程,其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设置必须一致。教务处已整理上一学年各课程成绩比例设置情况,请各学院下载后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

4、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一般不得修改。确因错批、漏批考卷或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更改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更改。

教务处

一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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