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学院科研立项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7浏览次数:950

关于2013年度会计学院科研立项结题验收的通知

    根据2013年学生科研立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41121-126日开展2013会计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结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3年度会计学院科研立项。

2.未完成的科研项目需要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列明的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学院由“学生科研竞赛指导委员会”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每个项目需提供团队照片、在研照片、作品照片各两张;团队感悟(500字以内);导师点评(500字以内);项目简介(2000字左右)。相关表格中见附件。

  2.视为结题验收。若该项目成功申报校级(含)以上学生科研竞赛项目,或获校级(含)以上奖项即可视为学院立项结题。如2013年学院立项项目――“关于大学生创业成本核算的调研”,该项目若在2014年获浙江省新苗项目校级立项,即可视为学院立项结题。需要提供获浙江省新苗项目校级立项证明文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2. 项目名称和研究成员一经确定不允许变更。若确因研究需要,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可以在征得指导老师书面同意后,更换成员。该学院立项项目的成员组成以结题报告中最终载明的成员为准,新加入成员可享受项目结题当年的综合测评加分。具体加分细则参见《会计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附件:2013年学院科研立项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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