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9浏览次数:1317

各学院: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局综人〔201440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  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型号研制生产、工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中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一般应为涉密人员。

4.  申报截止日期前我校工作一年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11日,即197711日之后出生)。

5.  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每人申报不得超过2次。

二、     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人选须填写《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和附件纸质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须按照要求顺序排列,文件以人选姓名命名。

2.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1名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申报。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根据国防科工局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并在校内公示。

4.请各学院于611(下周三)前将《申报书》和《信息汇总表》各一份交军工处(行政楼823室)。

联系人:冯忠娜       联系电话:86878573     

5.材料报送过程中,请按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2: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3:《关于做好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局综人〔201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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