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局综人〔2014〕40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 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型号研制生产、工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中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一般应为涉密人员。
4. 申报截止日期前我校工作一年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月1日,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 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每人申报不得超过2次。
二、 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人选须填写《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和附件纸质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须按照要求顺序排列,文件以人选姓名命名。
2.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1名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申报。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根据国防科工局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并在校内公示。
4.请各学院于6月11日(下周三)前将《申报书》和《信息汇总表》各一份交军工处(行政楼823室)。
联系人:冯忠娜 联系电话:86878573
5.材料报送过程中,请按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2: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3:《关于做好2014年国防科技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局综人〔2014〕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