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杭州市老字号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8浏览次数:813

杭州市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会等:
  根据杭州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计划,拟于今年开展第三批杭州市老字号认定工作,为切实做好认定工作,现特向社会征集杭州市老字号评审专家。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经信委轻工处    金炼 
  电  话:13857167013 
  (申请表请寄:杭州天和大厦601室,体育场路429号金炼收即可)

  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市经信委的监督管理。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工作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相关技术、装备与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且掌握行业发展状况的,经有关单位推荐或者两名以上评审专家推荐的。
  4.熟悉宏观经济环境政策以及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扶持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评审工作。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
  6.无违法、违纪和违规等不良记录。
  7.法律、法规和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和条件。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活动中可享有以下权利:
  1.对项目评审制度、扶持政策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评审项目的评议、评审、评定权。
  3.推荐优秀项目奖项等级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活动中应承担以下义务:
  1.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和秘密。
  3.如发现项目单位有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或以不正当手段对其施加影响的,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报告评审组织单位。
  4.解答有关项目评审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申报要求
  应聘者需填报《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报表》(附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
  (3)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证明材料。
  (4)推荐专家还应当提交专家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其他评审专家的评荐意见。
  四、聘任原则
  由市经信委相关处室审核申报专家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经市经信委网上公示、公告合格后予以正式聘任,并发给《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聘书》。

附件:杭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家资格申请表.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23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
邮箱: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