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及2012年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5浏览次数:862

各学院、部处:

为继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研究成果对学校发展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并能为今后申报高一级的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打基础。

2.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研究成果要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

3.鼓励各学院(部)、不同专业学科,组建跨院(部)、学科、专业的项目研究小组,协同开展教学改革研究。

4.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课题设置与组织

1.2014年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大或研究难度较大、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培育潜力的课题,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设计选题,一般课题着重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实践体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学生培养与评价机制、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等方面结合学院(部)的教学改革实际设计选题。

2.本年度申报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与各学院、处部协同组织实施。重点课题由课题申请人自主申报,学院、处部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一般课题采取“推荐+备案”,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备案;职能部门申报的高教研究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各学院(部)、职能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论证与筛选,严把质量关。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在编职工,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2.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在本次课题申报中,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主持各级各类高教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参与人在本次课题申报中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5.重点课题建设期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建设期一般为1年。

6.重点课题结题要求(满足以下其中一条):1)在一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高教研究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3)申报成功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4)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一般课题结题要求(满足以下其中一条):1)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1-2篇高教研究学术论文;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3)申报成功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4)获校教学成果二等奖。成果发表时应注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四、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资助经费

1.学校按照各学院(部)教师人数、专业数、承担通识通修课情况、近三年各单位教改立项及结题情况确定各教学单位拟评审立项数(附件2)。

2.2014年校高教研究项目拟立项7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一般课题60项左右。

3.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如下:

1)重点课题每项经费资助1万元,职能部门的一般课题每项经费资助0.3万元,均由学校资助;

2)一般课题每项经费资助0.3万元,由所在学院(部)从学院(部)专项经费中资助。

4.为提高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分期下拨,即:先期拨付50%的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50%的经费。

五、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对申报的重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6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6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部)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报送教务处,一般课题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5月17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教科办,电子版材料发到yeaijuan@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重点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课题,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校教务处下发立项通知书。

各学院、部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策划,精心组织课题申报,申报项目应避免小而散、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应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全局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六、关于2012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的结题事项

2012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时间截止到20146月底。

1.结题程序。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表》(附件6)――部门领导签署结题意见――交校教务处。

2.结题时,主持人应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交结题材料。

3.结题材料包括:①项目结题表;②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③其它相关资料、样品等,所有材料均为A4纸打印,一式2份。

以上结题材料请于2014630日前上交至行政楼101室,逾期未结题者取消该课题。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重点

课题立项指南

2.各学院、处部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拟备案(评审)

立项数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表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4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重点课题立项指南

 

1.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与深化教学改革研究

2.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3.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4.专业评估与优化管理研究

5.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促进课堂有效教学改革研究

6.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研究

7.工程教育中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研究

8.教学质量评价及保障机制研究与实践

9.自主招生中学生选拔机制研究

10.学风、教风建设研究与实践

 

 

 

 

 

 

 

 

 

附件2

各学院、处部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拟备案(评审)立项数

序号

学 院(部)

申报项目名额

1

机械工程学院

4

2

会计学院

3

3

经济学院

3

4

管理学院

4

5

电子学院

4

6

计算机学院

4

7

自动化

3

8

理学院

4

9

通信学院

3

10

外国语学院

4

11

人文与法学院

3

12

数艺学院

3

13

软件学院

3

14

材环学院

3

15

生仪学院

3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7

体育与艺术部

2

18

机关各总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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