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杭电研[2013]49号)的规定,2013年4月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将于2014年3-4月中期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确认书》,对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确保项目高质量地按时完成。
二、各承担学院对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中期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该项目是否提供后续资助的依据,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推迟或停止对该项目建设的投入,并对所在学院下年度的立项指标进行削减。对于中期检查超出预期成果的优秀项目,学校将在原定拨款基础上给予更多的经费资助。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3月10日之前填写《中期检查表》,经所在学院审核之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