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均可申报创新学分。参加申报的学生先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认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查、公示后,学院负责统一汇总报学校教务处行政楼104。开学第二周(截止2月28日)为学生申请时间。
注:学生申请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申请替代任选课程的学分,替代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2学分,各年级申请的创新学分可直接实现替代,并录入系统,以往申请到的创新学分不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