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校内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7浏览次数:725

各有关学院:

浙江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提前做好我校的申报准备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决定对具备申报条件的成果进行预申报摸底,并将邀请有关专家对预报成果进行专题辅导。现就有关摸底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摸底成果的范围

1、 预申报的成果必须是20112012年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2、 凡在2011-2012年间取得的成果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原则上成果第一完成人都应填写预申报表:

1)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2)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

3)获省部级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

(4) 其它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水平成果。

二、预申报类别及要求

1、 预申报类别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三大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申报表格(见附件1)。

2、 预申报的具体要求参照浙社科规[2011]9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

3、 申报表格要按要求认真、完整、规范地填写(届时可直接在此基础上完善后用于正式申报),负责人还应积极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4、 各有关学院应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填写预申报表格,对符合条件而不参加预申报的老师要了解其原因并做出说明。经初步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一览表见附件3此一览表仅供学院预申报摸底通知时参考)。

三、摸底工作时间及提交材料

各有关学院应在5月28日完成预申报摸底工作,并提交学院预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同时将电子版发人文社科处邮箱:hdskl@hdu.edu.cn),所有预申报成果的《申报表》3份。

201256

附件:

1、 申报表

2、 浙社科规[2011]9号通知

3、 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一览表

4、 学院预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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