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和调整市科技项目(企业)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6浏览次数:791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对市科技项目(企业)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信息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做好专家信息的完善和调整工作,并按要求填报技术专家信息登记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基本要求

1、从事相关技术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2、未曾在项目评审及其他与评审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专家年龄,其中院士年龄不作要求,二级教授(或相当者,下同)65岁以下(1948.01.01以后出生),三级教授60年岁以下(1953.01.01以后出生),四级教授或高工55岁以下(1958.01.01以后出生),其他技术类专家50周岁以下(1963.01.01以后出生)。

4、40周岁以下的技术专家应是重点学科带头人,并具备博士学位。

二、信息完善和调整的时间要求

请各位专家请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信息调整和核实工作。并在网上正确填报《技术专家基本信息表》。

三、信息更新的工作要求

已注册的专家凭原先申报账号和密码登陆“杭州

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与修改。还未注册的专家在

“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新用户注册。

另外专家信息填写不清楚或填写不完整的将不再列为市科技项目(企业)评审专家库成员。
联系人:俞永义 蔡康
联系电话:8706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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