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3浏览次数:522

各位老师、同学:

201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暂定于20111217(周六)上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要求

1. 提交完整的书面材料,包括文献选读考核表、教学实践考核表和中期考核表(其中学位课平均成绩,使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内容(包括导师评语、签名等)须完整。

以班级为单位,于1210日前交教科办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参加考核。

2.每位研究生用PPT陈述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能力、学位论文和健康状况五个方面的情况,时间35分钟。

3.导师根据学生陈述现场评分

二、会计学院中期考核办法

1、成绩评定比例

每组优良等级的人数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按考核小组学生人数计算);每组纳入跟踪培养或不合格等级的人数不低于5%(按考核小组学生人数计算)

2、成绩评分标准

优 良:学位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75分以上,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比例不超过20%

中 等:课程中等,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合格,有一定的科研实践能力;

跟踪培养:学习成绩较差,两门以下课程不及格,但经过补考获重修后及格,科研实践能力一般;(与不合格一起不低于5%);

不合格:各项较差。(与跟踪培养一起不低于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明显改正表现和进步者;

2)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两次不通过,或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不能完成论文计划;

3)在科研工作中伪造数据,剽窃他人成果;

4)在规定期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5)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含在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的);

6)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

3、成绩评定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核定考核小组评定成绩之后,如纳入跟踪培养或不合格等级的人数仍未达到5%,学院将根据考核成绩排序补足比例。

4、内容自查(附表)

根据提供的表格,自行检查是否达到中期考核各项的要求,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

5、个人陈述

每位研究生用PPT陈述个人综合情况,时间5分钟,具体要求如下。

简单陈述个人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能力、健康状况等情况;

重点说明如下内容:

有无考核成绩为不合格所列事项;

从开题报告到中期考核时间段内,针对毕业论文所作的主要工作(包括题目、大纲、研究的难点以及创新点等内容)

6、考核原则

采取导师回避原则,即在进行分组考核时,导师对所指导学生不进行打分。

7、跟踪培养

跟踪培养生可以进入论文工作阶段,要针对考核弱项写出书面的《个人整改计划》,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对其《个人整改计划》进行及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会计学院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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