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08浏览次数:568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确保今年论文盲审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工作安排

(一)论文盲审的对象

200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符合条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论文盲审的办法

1、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盲审,其中50%由研究生学院随机抽取,其余由培养学院送审。

2、研究生首次毕业的学位点,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学院盲审。

(三)送审论文提交时间

论文提交分两次,第一次截止时间为20111115;第二次截止时间为201215

二、论文提交要求

(一)盲审论文需经导师同意并写出评阅意见,经培养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

(二)论文送审前,各培养学院应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本学院的论文全部进行比对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导师,由导师和培养学院决定是否要求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或者是否进行盲审。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坚决抵制学位论文存在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三)论文送审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暂行规定》对研究生科研工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

(四)涉及国家秘密(军事安全信息)的论文,严格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五)论文盲审费用,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盲审结果的使用

(一)对论文盲审成绩中有两位专家打“C”的论文,建议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求研究生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两个月。

(二)对论文成绩中有两位专家打“D”的论文,应推迟一学期重新申请参加盲审。

(三)如果前两位专家中有一位专家打“D”,即存有争议的论文,全部由研究生学院加送第三本论文进行盲审。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安排

(一)第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20121月上旬召开,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20123月召开。

(二)对第一批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由培养学院按规定组织论文答辩,并在20111225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审核答辩材料,并于201212之前交研究生学院。

(三)对第二批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由培养学院按规定组织论文答辩,并在2012226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汇总、审核答辩材料,并于201236之前交研究生学院。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次论文盲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表

 

     

2011.11.15

第一批研究生科研工作审核、学位论文送审。

2011.12.15

第一批学位论文盲审结束,学院安排答辩。

2012.01.02

学院汇总申请学位研究生相关材料,统一送交研究生学院。

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研究生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2012.01.05

第二批研究生科研工作审核、学位论文送审。

20121月上旬

2012年第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审议学位申请材料。

2012.02.26

第二批学位论文盲审结束,学院安排答辩

2012.03.06

学院汇总申请学位研究生相关材料,统一送交研究生学院。

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研究生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20123月中旬

2012年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审议学位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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